索佐門(Sozomen) 教會史

Sozomen church history (324-440 A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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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2 第12章 屬於猶流和何西烏一派的主教們召開了另一次會議,罷免了東方的高級


第12章 — 屬於猶流和何西烏一派的主教們召開了另一次會議,罷免了東方的高級教士,並制定了一份信仰宣言。


與此同時,何西烏[1]的追隨者們聚集在一起,宣告他們無罪: 亞他那修,因為那些在推羅召開會議的人對他進行了不公正的陰謀;馬爾切路,因為他並未持有被指控的觀點;阿斯克勒帕斯,因為他已由優西比烏·潘菲勒斯和許多其他法官的投票重新恢復其教區職務;他以審判記錄證明此言不虛;最後,路求,因為他的控告者已逃跑。他們致函給每位被宣告無罪者的教區,命令他們接納並承認他們的主教。他們聲明,格列高利並非由他們提名為亞歷山大主教;巴西流並非安卡拉主教;昆提亞努斯並非加沙主教;他們也未接納這些人進入共融,甚至不將他們視為基督徒。他們罷免了以下主教職務:色雷斯主教提奧多爾;伊雷諾波利斯主教納西瑟斯;巴勒斯坦凱撒利亞主教阿卡修斯;以弗所主教梅諾凡圖斯;默西亞西吉杜努斯主教烏爾薩修斯;潘諾尼亞穆爾西亞主教瓦倫斯;以及老底嘉主教喬治,儘管後者並未與東方主教們一同出席大公會議。他們將上述人士逐出聖職和共融,因為他們將聖子與聖父的本質分離,並接納了那些先前因持有亞流主義異端而被罷免的人,甚至將他們提升到事奉神職的最高職位。在他們因這些謬誤而將他們逐出並宣告他們與大公教會為異己之後,他們隨後致函給各國的主教們[2],命令他們確認這些法令,並在教義上與他們保持一致。他們也編纂了另一份信仰文件,比尼西亞信經更為詳盡,儘管其核心思想被謹慎地保留,且對該文件的措辭改動甚微。何西烏和普羅托革涅斯,在薩迪卡聚集的西方主教中居於首位,或許是擔心他們會被懷疑對尼西亞大公會議的教義進行任何創新,於是致函給猶流[3],並證明他們堅定地持守這些教義,但由於清晰表達的需要,他們必須擴展相同的思想,以免亞流主義者利用文件的簡潔性,將那些不擅長辯證法的人引入某些荒謬之中。當雙方都完成了我所敘述的這些事務後,會議便解散了,成員們各自返回家園。這次大公會議是在魯菲努斯和優西比烏擔任執政官期間舉行的,約在君士坦丁去世後十一年[4]。


當時約有三百[5]位西方城市的主教,以及七十六位以上的東方主教,其中包括伊希里翁,他是由亞他那修的敵人任命為馬雷奧提斯主教的。


腳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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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

[1] 亞他那修,《駁亞流主義者》36-50;希拉略,《殘篇》二、三;蘇格拉底,《教會史》二.20, 22。參見蘇爾皮修斯·塞維魯,《聖史》二.36。索佐門與蘇格拉底使用了相同的資料來源,但獨立撰寫。


[2] 此信函載於亞他那修,《駁亞流主義者》44-49;參見提奧多雷特,《教會史》二.8;希拉略,《殘篇》二。


[3] 此書信現已不存。居爾登彭寧(Güldenpenning)認為薩比努斯是其來源,但蘇格拉底關於薩比努斯偏袒的說法很難支持此論。


[4] 公元347-8年。但公元344年可能是正確的日期。


[5] 蘇格拉底如此記載;但提奧多雷特記載為250位,二.7。